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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邀请参加“福建品牌产品(天津)展洽会”福州馆设计与制作的函
点击量:2806次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08-06 17:21:04

各有关单位:

为落实商务部品牌促进工作,扩大福建品牌产品省外销售,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、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共同主办的“福建品牌产品(天津)展洽会”将于2013年9月5日—9日在天津国际会展中心举办。经我局研究,“福建品牌产品(天津)展洽会”福州馆设计与制作项目对外进行邀标,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:“福建品牌产品(天津)展洽会”福州馆展位设计、展位搭建、展期维护、撤展等。
二、建设地点:天津国际会展中心(2013年9月5日—9日)
三、参与企业资格要求: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;并具备展览工程施工资格;具备专业技术队伍,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;有足够的人力、物力,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布展、撤展工作;熟悉并遵守布展、撤展、施工管理规定;自觉服从展场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四、设计、搭建要求:简特装。展位搭建充分体现福州城市形象,融入福州历史元素,充分体现福州参展企业特点(根据提供的展位区域,考虑美观实用等因素设计)。展位区域:B7-B28,B113-B140,共56个展位;展出面积:500平方米 (详细位置如下);项目最高限价:  13万元。
五、其他要求: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供的企业资质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,如有造假,一经发现,概不录用。
六、具体时间安排:
1、报名:2013年8月7日-8日(上班时间8:30-12:00,15:00-18:00);
2、投标:2013年8月9日-14日上午10:00(上班时间8:30-12:00,15:00-18:00);
3、评标:2013年8月14日下午15:20—结束。
七、开标评标方式:由市商贸服务业局领导、局办公室、会展处等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,局监察室现场监标,严格按照“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确定中标企业并现场公布中标结果。
商贸局与中标企业5日内签订展会工程设计与搭建项目合同书。
报名地点:福州市象园路72号六楼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商务与会展发展处 。
联系人:王菲燕,联系电话:0591-85525731
附:“福建品牌产品(天津)展洽会”福州馆展位图
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
2013年8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