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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策法规
哈尔滨市关于加快会展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
点击量:3479次    发布时间:2012-09-17 23:00:31

哈政办综(2009)68号
 
    为加快会展业发展,全面提升我市会展经济竞争力,特提出如下意见:
 
    一、明确我市会展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
 
    (一)指导思想。以邓小平理论和 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建设"三个适宜"现代文明城市和 "扩内需、调结构、保增长、惠民生"的要求,坚持"政府主导、企业主体、市场化运作"的原则,整合资源,扩大规模,强化特色,打造品牌,创新机制,提高水平,进一步增强会展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对外影响力,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。
 
    (二)工作目标。立足国内,面向世界,巩固全省会展中心城市地位,努力把哈尔滨建成东北亚会展名城。力争今后5年,会展数量和规模年均增长20%以上,会展业收入年均增长25%以上,新培育国内知名品牌会展3一5个,年均引进举办大型会展活动1一3个,使会展业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城市现代服务业的先导产业。
 
    二、加强统筹规划,构建会展业多元发展格局
 
    (三)完善规划布局。根据我市城市和产业发展规划,制定全市会展业发展总体规划。完善会展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功能,形成优势互补的会展场馆群。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会展经济,鼓励区、县 (市)和企业举办各类会展活动。发挥独特的资源和环境优势,大力提升 "哈洽会"、"冰雪节"等自主品牌展会的档次和水平,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知名品牌展会落户哈尔滨,支持本地自办会展与国际博览会嫁接合作。经过努力,形成各类设施功能完善、"展、会、节"多元、大中小展会竞相发展的新格局。
 
    (四)加强区域合作。加强与东北亚及欧美地区专业机构、组织的合作,建立联盟关系,引进和联合举办国际会展活动,鼓励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哈设立办事处。扩大与国内会展中心城市的交流,重点搞好与东北会展联盟的合作,建立战略伙伴关系,实现差异化发展。集聚利用省内会展资源,积极开展区域合作,实现优势互补。
 
    (五)搞好产业融合互动。将会展业纳入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,统筹协调发展。建立会展业与旅游业、物流业、商贸流通业和城市配套服务业的联动机制、加快形成 "展 (节事)中有会,会中有展 (节事),展 (节事)会结合,展游互动"的良好局面。
 
    三、实施品牌驱动,努力提高会展业发展规模和水平
 
    (六)放大城市品牌效应。充分挖掘利用城市人文历史、自然坏境、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品牌资源,大力宣传推广 "冰城夏都"、"金源文化"、"欧陆凤情"、"音乐之都"、"啤酒之城"等城市名片。创新城市品牌运作机制,推动会展业借势而上、提升档次;促进城市品牌与会展品牌有机互动、相互支持、共同发展。
 
    (七)做强做大会展自主品牌。制订实施品牌提档升级战略,加强策划、组织和绩效评估,促进品牌培育。实行重点品牌会展保护措施,综合运用经济和市场手段,整合集聚资源,优先安排档期,提供公共服务,打击假冒伪劣。开展优秀会展评选活动,采取专家评定、网上推选、展商调查等方式,征集品牌会展意见,公开评选结果,促进品牌培育的社会化、公开化。积极组织参加国际权威专业机构的认证,对获得国际展览联盟 (UFI)认证的展会给予专项奖励。
 
    (八)加大域外品牌会展引进力度。创新招会引展方式,采取企业主体、社会化开发、政府支持的办法,发动有实力的企业申办举办域外知名大型会展活动。挖掘社会资源,通过各种公开征集方式开发会源展源。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的会展活动,政府可在冠名主办、配套服务以及资金扶持方面给予倾斜。建立申办举办大型会展活动联动体系,将招会引展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,努力为申办主办主体创造有利条件。实行招会引展激励机制,对成功申办举办的大型会展活动的主体和中介人给予奖励。
 
    四、壮大会展企业主体,增强市场化运作能力
 
    (九)加快会展市场体系建设。大力发展会展专业及配套服务企业。鼓励民营、股份、外资等各类资本进入会展业市场;建立以展览公司为主导,会展策划承办、设计与搭建、展品运输与仓储、广告宣传与装饰、会务接待与旅游等组成的,专业协作、配套成龙、结构合埋、经营先进的会展企业体系。采取扶优扶强措施,对有自主会展项目的专业展览公司在财政资金、税收涵养、引进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,增强其经济和人才实力。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并购、重组、联合、参股等多种形式,组建企业集团,实现集约化经营,增强同业竞争能力。
 
    (十)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。不定期举办会展从业人员培训研讨班,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及业内精英教授专业埋论和实务经验,努力提高会展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。建立会展人才培训教育基地,充分利用大学院所的资源优势,增设专业学科,扩大培训教育覆盖面。逐步推行会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,健全完善会展人才标谁认证体系,促进会展人才的合理流动。大力引进会展策划师、设计师和高级项目经理等紧缺人才,落实引进人才政策措施,努力解决高端会展人才不足问题。
 
    五、规范管理,强化服务,提高行业自律水平
 
    (十一)加强会展活动计划管理。建立完善会展计划管理制度,增强计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。进一步完善会展活动备案、登记制度,项目承办主体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。会展办、工商局、会展中心等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,为会展企业提供高效、便捷的服务。
 
    (十二)完善规章制度。制订实施《哈尔滨市会展业管理办法》、《哈尔滨市会展业统计办法》、《哈尔滨市会展业发展指导目录》和《哈尔滨市会展业专项资金管埋办法》,研究制订会展活动等级划分办法,探索建立会展业保障机制,促进会展业健康、有序发展。
 
    (十三)加强统计工作。将会展业纳人全市现代服务业统计范围,加强行业统计调查,健全指标体系,完善统计办法,建立适应形势发展的统计工作机制,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、准确性。
 
    (十四)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。鼓励支持同业实力强、威望高的企业和机构组建行业协会,充分发挥其联系政府、代言工商、凝聚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。增强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,逐步将行业发展咨询、项目论证、资质评估、信息交流、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做实做强。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,建立由机关、大学院所、企业、中介机构和新闻媒体资深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组,在重大会展项目准入、运作和决策方面提供评估与咨询服务。加强同业自律,组织企业签属和恪守行业自律公约,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,促使企业主体诚信经营、守法经营、公平竞争。
 
    六、优化发展环境,夯实会展业发展基础
 
    (十五)加强会展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。培育引进金融、法律、信息、技术标准检测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,完善城市商务办公、住宿、餐饮、购物、娱乐及旅游服务功能,提高宾馆质量,增设旅游线路,发展总部经济。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,推进会展中心核心区建设,打造会展功能齐全、服务便捷的城市会展区块。构建会展行业信息咨询公共服务平台,提供有效信息服务。
 
    (十六)大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。以"诚信哈尔滨"创建活动为载体,上下联动,部门协作,全力打造最佳会展城市形象。海关、商检等部门要开辟参展、参会客商 "绿色通道";公安、消防、卫生等部门要为会展活动提供治安、防火、食品等安全保障;工商、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做好维持市场秩序工作,打击侵权行为,保护参展商、采购商的合法权益;城管、交通、公安等部门要认真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、市容卫生及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工作。各窗口行业要广泛开展以文明经营、礼貌待客、热情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创建活动,大力推进社会文明建设,提高城市美誉度。
 
    (十七)搞好对外宣传。以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良好会展环境为重点,加大对重要会展项目、会展政策的宣传力度,树立会展名城形象。与国内外重要媒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,采取开设专栏等方式,宣传推介哈尔滨。加强宣传统筹,搞好整体策划和运作,放大资源效用。
 
    (十八)加大财政扶持支持力度。确保会展专项资金统一管理、统一使用、逐年递增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会展项目补贴资金。对品牌展会培育、会源展源开发、项目宣传推介以及综合效益提升的会展活动予以倾斜,积极扶持会展项目实现规模扩张,推进全市会展业提档升级。
 
    七、加强组织领导,形成运转高效的保障机制
 
    (十九)加强组织领导。强化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领导作用,统筹全市会展业发展,协调解决重大问题。领导小组办公室 (简称会展办)设在市贸促会,负责综合规划、协调指导、管理服务和日常工作。在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实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,健全工作网络体系,建立常态工作机制。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对口工作机构,加强联系沟通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 
    (二十)加强综合协调。对政府主导、规模较大、关联度高的大型会展活动实行统筹部署、统一协调、部门协同。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,协调配合,为全市大型会展活动的成功举办提供坚强保障。